人力资源部为职工代办参保和缴存公积金业务,新入职员工需在苹果版bd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新进报到系统内填写准确且完整的个人信息。
一、社会保险(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一)账号建立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0日前为新入职人员建立社保账号,职工须在入职当月15日前确保个人社保账号状态正常:
1. 曾在原单位缴纳社保人员,需联系原单位办理停交;
2. 个人缴费人员,需确保无个缴欠费信息,自行办理停交;
3. 大学生医保人员,自行办理停交。
注:已有社保账号人员须在办事大厅中填写个人账号信息;个人停交业务可在深圳社保公众号、深圳社保局官网、社保分局等途径办理。
(二)社保卡办理
中国籍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使用电子社保卡,如需申办实体卡,在入职当月25号之后,职工可去银行柜台办理金融社保卡(已经有深圳市社保卡的不用再办理),可从12家银行中自行选择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校园内的中国银行深大支行也可以办理。金融社保卡办好后要在银行柜台激活。
1. 银行指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办理材料
(1)数码照片回执。(深圳市各照相馆)
(2)有效证件。
①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及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③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三) 社保记录查询
可通过深圳社保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社保自助终端机、支付宝、电脑端https://sipub.sz.gov.cn/hspms/,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社保缴交记录。
(四) 其他社保业务
1. 个人信息修改
1) 户籍更改:入深圳户籍后,向我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入页。
2) 证件号更改:向我部提供新证件
本人携带材料至汇元楼605办理,或发送至邮箱jialee@szu.edu.cn
2. 社保关系转移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进入个人社保网上服务,根据需要申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入并查看办理进度。
二、住房公积金
(一)账户设立
1. 材料要求
我部为教职工代办住房公积金,中国籍教职工无需递交材料,已在原单位设立公积金账号人员,需在入职当月15号之前联系原单位封存公积金账号,并在苹果版bd
办事大厅中填写个人公积金账号。
港澳台和外籍职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拟申请人员请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和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至汇元楼605室。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职工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职工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提供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2)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任一家开设的I类户银行卡开户回执或银行出具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由开户行柜台办理。
15号之前申请人员账户缴存从当月开始,15号之后申请账号从次月生效。
2. 银行卡绑定
中国籍教职工默认绑定工资卡为住房公积金关联卡,港澳台及外籍教职工由本人到银行柜台办理。如需更改关联信息,需在7家归集银行办理。
(二)公积金查询及提取
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网页端http://zjj.sz.gov.cn/ztfw/zfgjj/办理预约提取、查询账户余额、修改密码、贷款等业务。
三、企业年金
我校常设岗位人员享有企业年金待遇,符合条件人员默认自入职当月开始缴交,不同意缴存人员需提交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每月15号之前办理当月账户变更。
(一) 企业年金查询
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公众号、中国工商银行APP、拨打95588查询缴存记录。
(二) 企业年金转移
在原单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人员,可到汇元楼605开具转移函,办理转入。
(三) 企业年金提取
达龄退休人员可到汇元楼605办理企业年金提取
四、联系方式
1. 深圳社保:12333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12345
3. 人力资源部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业务咨询:
26531801,jialee@szu.edu.cn,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