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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创新与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00:00 点击数: Views

 

 

5月16日上午,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与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北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我校党委副书记、廉政研究院院长卢成燕主持。我校党委宣传部、廉政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学术研讨会上,卢成燕首先代表苹果版bd 对参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表示,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廉政体制建设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与实践。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能够对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建设作出有意义的探索。

随后,研讨会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创新与治理”的主题展开了讨论。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公婷认为,腐败现象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流动性,因此香港和内地在廉政建设上的配合就显得非常重要。她以香港廉政公署在大致清除了政府部门腐败的基础上,将廉署反腐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企业肃贪上为例,说明内地和香港在廉政建设上的差异,强调双方进一步交流协作的必要性。公婷说,廉政建设需要做到“三管齐下”:多维度治理、深层次的预防、全方位的参与。她预祝廉政研究院在今后的廉政治理工作上作出巨大的创新和研究成果。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朝阳从澳门在廉政治理上的有关政策出发,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创新与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张贤明指出,民众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并感受到中央和各省级党委政府日益廉洁自律,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效果显著,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改善。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求是特聘教授陈国权则从监督和制约的角度,对中国目前的反腐体制建设提出了三个观:我国不适合采用政治性分权体制,但必须建立法治的、有效的功能性分权体制;我国公共治理的法治化要通过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分权与制衡来实现;而公共治理的有效性要通过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协调来实现。

研讨会上,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谭安奎、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倪星、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肖金明、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研究院院长薛刚凌、深圳市委巡查组原组长吴志宏、周晓迪等专家学者,都围绕着“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创新与治理”的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研讨会最后,苹果版bd 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黄卫平教授进行总结陈词。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是国家的重要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举措,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推动廉政建设协同发展,是国家面临的重要挑战,而“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背景又提供了相互学习和借鉴的机会。黄卫平认为,廉政研究院的成立意义重大,可以通过整合更多资源、提供更大的平台,为党和政府廉政建设提供力量。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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