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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02 00:00 点击数: Views

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通知,现需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含重点实验室项目)合同截止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度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流程如下:

1、验收系统地址https://apply.szsti.gov.cn/,在申报单位栏目下点击“项目验收”功能模块,用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45574531-6”和身份证号码、密码(与项目申报密码相同)登录进入系统。

2、登录后在“业务申请”的“项目验收”中选择“新建验收申请书”,按照要求完成网上申请书的填写。

3、“材料清单”中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和“项目总结报告书”必须上传。单位附件已由管理员上传至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不需上传,且可在“单位基本信息”中下载打印。“材料清单”中各项的模板均可在“验收申请说明”中下载。

4、网上部分完成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可下载PDF版本验收申请书。

5、打印验收申请书,包括附件,制作验收材料目录,包含各材料名称和页码范围。一式四份(其中一式两份交受理窗口,其余由学校留作验收时备用),从封面开始有水印(附件材料除外),A4纸正反两面打印,胶装成册。

注意事项:

1、须提交结题验收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2、验收系统没有网上提交、审核功能,保存即可。

3、财务的支出明细表格需项目负责人到校计划财务部审核、签字、盖章。立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请审计公司对项目进行审计,具体审计要求可参考系统中的“验收申请说明”。

4、要申请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在附件中下载“延期验收申请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延期验收申请表的递交截止时间为11月4日,同时将签好字、盖好章的申请表扫描成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uchunyi@szu.edu.cn;验收申请书的递交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上述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再统一交至校科学技术部(办公楼521室)

 

科学技术部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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