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近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名列其中,获“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放思想,争当改革开放创新的先锋,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纪委等255个单位“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福田区园岭街道南天社区等60个社区“深圳市文明社区”称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等61个窗口单位“深圳市文明示范窗口”称号,承明等30人“深圳市文明市民?道德模范”称号,王十月等31人“深圳市文明市民?道德模范提名奖”,张定坤等118人“深圳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工作者”称号。我校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
(宣传部)